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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查账
加州政府目前持有超过61亿元的无人认领财产,这些财产约属于1千7百60万个个人 或组织。州政府通过加州的《无人认领财产法》取得无人认领的财产,这项法律要求持有 者(如公司,商业社团,金融机构以及保险公司)必须每年向审计长办公室通报并且送交 已三年无法与之联络的客户财产。通常是所有人忘了账户的存在,或因搬家未留下新地址 ,亦或是转寄服务过期。有些案例是所有人死亡而继承人不知道有该项财产。律所可以发 信提醒这些个人和公司,提供申请辅助服务。
申请资质
审计长办公室是查询无人认领财产上报记录的唯一窗口,资料库中记录的财产所有者 可通过程序申请。财产在申领前须在审计长办公室保留12个月以上,或者已被发布在报 纸上。网站资料库查询结果中标示为”P”的财产为符合要求可以被认领的财产。
申请材料
1. 调查员合同:建议使用审计长办公室提供的标准合同
2. 网上申领:财产价值低于$5,000时可以通过网上系统申请归还,只需要所有人的社会安全号码和地址
3. 个人邮寄申领:认领确认表;有照片的身份证复印件;社会安全号码证明;曾使用过通报地址的证明
4. 企业邮寄申领:认领确认表;有照片的身份证复印件;企业授权证明;企业联邦雇主税号;现用地址证明;曾使用通报地址的证明
申请费用
调查员收取的服务费不得高于归还给所有人的财产价值的10%。具体数字在调查员 合同中明确。唯一例外是为县遗嘱认证遗产(County Probated Estates)的所有人或继承 人提出申请时,没有法定收费限制。 申请的时间周期 网上申领一般在申请提交成功后14天内发放财产。
欢迎致电 626-802-5085 或 626-802-5083 进行免费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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